天津徐玉强 473天前 三亚
#强哥案件播报# 明明被告#没有颁发给原告房地产权证# 行政行为!反被#(2007)津高行终第0013号行政裁定# 采信被告#06年6月19日徐玉强领取了产权证# 10月20日提出诉讼#过了诉讼时效# 与#崔武学律师独任仲裁员# 所做#(2008)津仲裁字第257号裁决# 确认07年6月20日#李孝明配合徐玉强领取了产权证# 竟然#滞后一年# ?
天津徐玉强 473天前 三亚
#强哥案件播报# 明明被告#没有颁发给原告房地产权证# 行政行为!反被#(2007)津高行终第0013号行政裁定# 采信被告#06年6月19日徐玉强领取了产权证# 10月20日提出诉讼#过了诉讼时效# 与#崔武学律师独任仲裁员# 所做#(2008)津仲裁字第257号裁决# 确认07年6月20日#李孝明配合徐玉强领取了产权证# 竟然#滞后一年# ?
天津徐玉强 473天前 三亚
#奇葩# !被告明明#没有颁发给原告房地产权证# 具体行政行为!反被#(2007)津高行终第0013号行政裁定# 采信被告#06年6月19日徐玉强领取了产权证# 10月20日提出诉讼#过了诉讼时效# 与#崔武学律师独任仲裁员# 所做#(2008)津仲裁字第257号裁决# 确认07年6月20日#李孝明配合徐玉强领取了产权证# 的#时间长达一年# ?
天津徐玉强 473天前 三亚
#奇葩# !被告明明#没有颁发给原告房地产权证# 具体行政行为!反被#(2007)津高行终第0013号行政裁定# 采信被告#06年6月19日徐玉强领取了产权证# 10月20日提出诉讼#过了诉讼时效# 与#崔武学律师独任仲裁员# 所做#(2008)津仲裁字第257号裁决# 确认07年6月20日#李孝明配合徐玉强领取了产权证# 的#时间长达一年# ?
天津徐玉强 473天前 三亚
#奇葩# !被告明明#没有颁发给原告房地产权证# 具体行政行为!反被#(2007)津高行终第0013号行政裁定# 采信被告#06年6月19日徐玉强领取了产权证# 10月20日提出诉讼#过了诉讼时效# 与#崔武学律师独任仲裁员# 所做#(2008)津仲裁字第257号裁决# 确认07年6月20日#李孝明配合徐玉强领取了产权证# 的#时间长达一年# ?
天津徐玉强 473天前 三亚
回复@用户6337288801 的表态:#奇葩# !被告明明#没有颁发给原告房地产权证# 具体行政行为!反被#(2007)津高行终第0013号行政裁定# 采信被告#06年6月19日徐玉强领取了产权证# 10月20日提出诉讼#过了诉讼时效# 与#崔武学律师独任仲裁员# 所做#(2008)津仲裁字第257号裁决# 确认07年6月20日#李孝明配合徐玉强领取了产权证# 的#时间长达一年# ?
天津徐玉强 473天前 三亚
#奇葩# !被告明明#没有颁发给原告房地产权证# 具体行政行为!反被#(2007)津高行终第0013号行政裁定# 采信被告#06年6月19日徐玉强领取了产权证# 10月20日提出诉讼#过了诉讼时效# 与#崔武学律师独任仲裁员# 所做#(2008)津仲裁字第257号裁决# 确认07年6月20日#李孝明配合徐玉强领取了产权证# 的#时间长达一年# ?
天津徐玉强 473天前 三亚
#奇葩# 被告明明#没有颁发给原告房地产权证# 具体行政行为!反被#(2007)津高行终第0013号行政裁定# 采信被告#06年6月19日徐玉强领取了产权证# 10月20日提出诉讼#过了诉讼时效# 与#崔武学律师独任仲裁员# 所做#(2008)津仲裁字第257号裁决# 确认2007年6月20日#李孝明配合徐玉强领取了产权证# 的#时间长达一年# ?
天津徐玉强 473天前 三亚
#奇葩# 案件,被告明明#没有颁发给原告房地产权证# 行政行为!反被#(2007)津高行终第0013号行政裁定# 采信被告#06年6月19日徐玉强领取了产权证# 10月20日提出诉讼#过了诉讼时效# 与#崔武学律师独任仲裁员# 所做#(2008)津仲裁字第257号裁决# 确认2007年6月20日#李孝明配合徐玉强领取了产权证# 的时间长达一年?
天津徐玉强 473天前 三亚
#奇葩# 案件,被告明明#没有颁发给原告房地产权证# 行政行为!反被#(2007)津高行终第0013号行政裁定# 采信被告#06年6月19日徐玉强领取了产权证# 10月20日提出诉讼#过了诉讼时效# 与#崔武学律师独任仲裁员# 所做#(2008)津仲裁字第257号裁决# 确认2007年6月20日#李孝明配合徐玉强领取了产权证# 的时间长达一年?
天津徐玉强 473天前 三亚
#奇葩# 的#冤假错案# !被告#没有颁发给原告房地产权证# 行政行为!反被#(2007)津高行终第0013号行政裁定# 认为#06年6月19日徐玉强领取了产权证# 10月20日提出诉讼超#过了诉讼时效# 与#崔武学律师独任仲裁员# 所做#(2008)津仲裁字第257号裁决# 确认#李孝明配合徐玉强领取了产权证# 时间07年6月20日明显不一致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