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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2岁女孩遭强奸案办案民警被控渎职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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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12岁女孩被强奸案办案民警被控渎职,检察院:不构成犯罪

    新京报记者从武飞处获悉,3月21日,临夏州人民检察院出具不立案通知书,认为被控告人不构成犯罪,不予立案。

    新京报 786359 阅读 4332 评论 2025-03-27 16:17

  • 12岁女孩被性侵,背后的渎职之痛!#老百姓关心的话题 #万万没想到 #法律科普 #热点 #未成年@DOU+小助手

    葛鹏律师 378 播放 0 评论 2025-03-29 17:18

  • 12岁女孩被强奸,公安局不予立案称“无犯罪发生”!家属告民警渎职,检察院:不构成犯罪

    万载发布 40220 播放 189 评论 2025-03-28 13:43

  • ..+甘肃临夏性侵案背后,藏着怎样令人瞠目的司法漏洞?…………甘肃临夏性侵案的曝光,让无数人感到震惊与愤怒。随着案件的深入调查,令人不安的真相逐渐浮出水面:不仅是受害者的痛苦经历,更有司法系统中存在的种种漏洞,令人深思。为什么在这个法治社会中,受害者的声音常常被忽视?我们又该如何面对这些亟待解决的问题? 案件的起因是一名年轻女孩在临夏遭遇了可怕的性侵。随着案件的发酵,公众对事件的关注度不断上升,媒体纷纷介入,试图揭开事件背后的真相。然而,随着调查的深入,许多人开始意识到,案件的复杂性远超想象。司法程序的种种不合理之处,成为了公众热议的焦点。 首先,案件的处理速度缓慢,让人感到无奈。受害者在遭遇侵害后,理应得到及时的保护和支持。然而,在这起案件中,警方的反应却显得迟缓。很多人质疑,为什么在证据尚且充分的情况下,警方没有迅速采取行动?这种拖延不仅让受害者的痛苦延续,也让施害者有了逃避法律制裁的机会。 其次,司法系统中的证据采集与保存问题也引发了广泛讨论。性侵案件往往涉及敏感的生理和心理证据,如何有效地采集和保存这些证据,直接关系到案件的公正性。然而,在临夏案件中,受害者的证据保存不当,导致了案件的复杂化。许多人开始反思,是否我们的司法体系在面对性侵案件时,缺乏足够的专业性和敏感度? 此外,案件中的法律适用问题也引发了热议。许多网友对法律条款的模糊性表示不满,认为这为施害者提供了可乘之机。尤其是在性侵案件中,法律对“同意”的界定往往存在争议,这让受害者在追求正义的过程中倍感艰辛。法律的缺陷不仅是对受害者的二次伤害,也在一定程度上助长了施害者的嚣张气焰。 然而,面对这些司法漏洞,我们不能仅仅停留在愤怒和指责上。作为社会的一员,我们有责任去推动改变。首先,呼吁完善相关法律法规,增强对性侵案件的重视,确保每一位受害者都能在法律的保护下,得到应有的支持与救助。其次,社会各界应加强对性教育的普及,让更多人了解性侵的危害,提高自我保护意识。同时,鼓励受害者勇敢发声,营造一个更加包容和理解的社会氛围。 甘肃临夏性侵案不仅仅是一起个案,它反映了我们社会在面对性侵问题时的无力与无奈。每一个受害者的背后,都是一个家庭的悲剧。我们必须共同努力,推动法律的完善与社会的进步,让每一个人都能在这个社会中感受到安全与尊重。 在这个过程中,我们的声音至关重要。你对甘肃临夏性侵案有什么看法?你认为我们该如何应对司法漏洞,保护更多的受害者?欢迎在评论区分享你的观点,让我们一起为建设一个更加公正的社会而努力!

    安逸柳叶YF 3396 阅读 3 评论 4 点赞 2025-03-28 07:17

  • 12岁女孩被强奸,公安局不予立案称“无犯罪发生”!家属告民警渎职,检察院:不构成犯罪!

    锐度新闻 23858 播放 22 评论 2025-03-30 06:47

  • ..+甘肃省临夏回族自治州的一起强奸案近日迎来了新的进展。2024年10月,受害女孩的叔叔武飞(化名)通过刑事自诉的方式向检察院控告负责此案的公安人员涉嫌渎职。然而,临夏州人民检察院于3月21日作出不立案通知,认为被控告人并未构成犯罪,因此不予立案。 回溯至2021年7月,12岁的小慧(化名)遭到三名男子的强奸。2023年6月,临夏州中级人民法院对四名被告人作出二审判决,认定其犯有强奸罪,刑期从六年至十五年不等,并要求四名被告向小慧支付包括精神抚慰金和医药费在内的12.6万元赔偿。 据新京报此前报道,在强奸案的刑事附带民事一审判决下达两个月后,小慧向三家涉案宾馆提起诉讼,要求每家赔偿35万元。2024年5月27日,临夏州中级人民法院终审维持原判,认为三家宾馆未按规定进行旅客信息登记,导致小慧顺利入住,进而受到侵害,判令每家宾馆向原告支付5000元的人身损害赔偿金及精神损害赔偿金。 武飞向新京报记者透露,早在2021年8月,小慧的亲属在发现她遭到强奸后立即报案,但临夏市公安局对此案出具了不予立案通知,声称“经审查认为无犯罪事实发生”。随后,武飞申请的行政复议被驳回,他又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复核。2022年初,公安机关重新立案侦查,案件最终移交至检察院。2022年4月,武飞被告知检察院对两名嫌疑人不予批捕,嫌疑人被取保候审。对此结果,武飞表示不满,向相关部门进行了举报。2023年4月,临夏市人民法院对此案进行了一审公开宣判,确认小慧遭到成年男子的强奸。 在接受媒体采访时,该案的一审审判长、临夏市人民法院副院长张琰琼表示,2022年5月,临夏州市检察、公安机关共计12名履职不到位的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受到问责,其中8人受到党纪政务处分(同时组织处理2人),6人被调离公安系统。

    Adam 11859 阅读 3 评论 6 点赞 2025-03-27 22:55

  • ..+甘肃副校长性侵小学生,他还担任道德和法治教师 在教育的神圣殿堂中,教师肩负着培育祖国未来栋梁的重任,其言行应成为学生的道德楷模和行为表率。然而,甘肃临夏发生的一起小学副校长涉嫌性侵女学生案件,如一颗重磅炸弹,打破了校园的宁静与纯洁,刺痛了社会公众的心。 涉事者马某,身为小学副校长,还担任着六年级一班道德与法治课教师。这本应是传播知识与正义、塑造学生正确价值观的关键岗位,可他却背道而驰。2024年4月25日,一个让受害女生刻骨铭心的日子,马某在上课期间组织学生操场自由活动时,将罪恶之手伸向了女学生王某某(16周岁) 。他多次约王某某私下见面被拒后,当天诱使王某某跟随其进入教学楼的心理咨询室。在咨询室内,马某对王某某实施了搂抱、抚摸等猥亵行为,甚至试图脱其裤子发生性关系,因王某某奋力反抗才未得逞。事后,他还妄图用100元堵住王某某的嘴,并以职务身份相威胁。王某某回家后向母亲哭诉,家长向学校反映,校长报案,这起令人发指的案件才得以浮出水面。 此前,临夏县法院一审认定马某犯强奸罪(未遂),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。但马某不服上诉,临夏州中院以一审部分事实不清为由发回重审。重审期间,案件争议不断。马某坚称无罪,辩护人也作无罪辩护,提出证据矛盾、被害人陈述不一致、现场视听资料显示被害人神态自然等疑点。然而,法院经审理认为,虽部分证据存疑,但结合被害人同学证言、班主任与被害人通话内容等,仍能证实马某猥亵被害人的事实,最终将罪名变更为强制猥亵罪,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 ,但马某决定继续上诉。 这起案件引发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和深刻反思。从法律层面看,司法机关应秉持公正、严谨的态度,不放过任何一个疑点,也不冤枉任何一个好人。在证据的审查和判断上,要综合考量各种因素,确保法律的天平不偏不倚。对于此类涉及未成年人的性侵案件,法律应给予更严格的惩处,以彰显对未成年人权益的保护和对犯罪行为的零容忍。 从教育行业角度出发,这起事件无疑是一记沉重的耳光。学校在教师的选拔、任用和监管方面是否存在漏洞?如何确保教师队伍的纯洁性和专业性?担任道德与法治课教师的马某做出如此违背师德的行为,更是对教育事业的亵渎。学校必须加强对教师的职业道德教育和日常监管,建立健全监督机制,让教师时刻牢记自己的职责和使命。 整个社会也应从这起案件中吸取教训,更加重视未成年人的保护工作。家庭要给予孩子足够的关爱和教育,引导他们树立正确的自我保护意识;学校要加强安全教育和性教育,提高学生的防范能力;社会各界要共同营造关爱未成年人的良好氛围,让未成年人在一个安全、健康的环境中茁壮成长。我们必须坚定地支持正义,让作恶者受到应有的惩处,还受害者一个公道,还社会一片纯净的教育天空 。期待在后续的司法程序中,能进一步查明真相,让法律的正义之光普照,给公众一个满意的答复。

    奶茶店老板娘 1351 阅读 0 评论 0 点赞 2025-03-26 04:20

  • 如判男子强奸罪!男方损失财物、还要坐牢!他出来后,女方家可能会出现难以估计的重大恶果//@品味舍得:这个案例,值得参考, 甘肃临夏一小学副校长马某被控强奸16岁女学生,一审被判强奸罪,获刑四年半,据一审判决书,事发后女生处女膜完整、内裤未检出可疑斑迹,该案经二审判决发回重审。 3月25日,极目新闻记者从该案家属及其辩护人处得知,甘肃省临夏县人民法院重审改判马某犯强制猥亵罪,获刑3年半。

    顽强辰星I3 1158 阅读181818 0 评论 2025-03-28 09:03

  • ..+震惊!小学副校长侵犯女生案又有新变动,刑期大幅缩短 咱得唠唠这桩令人气愤又揪心的事儿。就说2024年4月25号那天,在甘肃临夏县一所小学里,出了件天理难容的事儿。学校副校长马某,居然对一个16岁的女学生王某某下了狠手,做出那种伤天害理的缺德事儿。 还好啊,事发之后,该校校长脑子清醒,赶紧跑去报了警。警察叔叔也不含糊,很快就把马某给抓起来了,大伙都盼着能让这坏人得到应有的惩罚。到了8月29号,临夏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出来了,马某因为强奸罪,被判了四年六个月的有期徒刑,当时大家都觉得,这下坏人总算是要为自己的恶行付出代价了。 可谁能想到,马某这人心有不甘,竟然提起了上诉。这么一搞,一审判决暂时就不生效了,案子也就进入了二审阶段。从一审判决书里,能看出些门道。事情发生后,去检查发现女生处女膜是完好无损的,内裤上也没查出啥可疑的东西。马某呢,更是死不承认,他狡辩说王某某是自己主动跟着他去心理咨询室的,就是给他介绍介绍屋里的设施,还说自己给了王某某100块钱。 眼看到了2024年12月26号,二审那边居然做出个决定,把案子发回重审。这一等,就等到了2025年3月25号,临夏县人民法院重审之后,判决改了,马某这回被定的是强制猥亵罪,刑期也变成了三年半。为啥这么判呢?法院是这么认为的,马某利用他副校长的职务便利,即便女生再三拒绝,他还是对人家动手动脚,又搂又抱,还摸人家隐私部位,这就构成强制猥亵罪了。而检方之前指控的强奸罪(未遂),因为女生说的情况和医院诊断证明、鉴定结果对不上,存在疑点,按照“疑罪从无”,也就是对被告人有利的原则,就把指控罪名给改了。 这判决一出来,马某当场就表示不服气。他的重审辩护律师也透露,马某已经决定还要接着上诉。这案子啊,真是一波三折,折腾来折腾去,大伙都盼着能有个明明白白、让人信服的最终结果,给受害者一个公道,也让大伙心里踏实。

    小柠檬 1406 阅读 0 评论 0 点赞 2025-03-26 15:20

  • ..+2025年3月25日,甘肃临夏一小学副校长强奸女生案重审一审判决,由强奸罪改为强制猥亵罪,刑期从四年六个月改判为三年六个月,马某已决定上诉。

    金荷花 334 阅读 0 评论 0 点赞 2025-03-27 22:46

  • ..+关于甘肃临夏某小学副校长马某被控性侵女学生一案的重审判决,目前公开信息显示案件因证据争议导致罪名从“强奸罪(未遂)”改为“强制猥亵罪”。以下是案件的核心争议点与法律分析: --- 一、罪名变更的核心法律争议 1. 强奸罪与强制猥亵罪的界限#东乡法律# #东乡法律# #法制意识淡薄# #犯罪和刑法# #法制建议# #刑事附带民事。# #宁夏霸凌# #法律(非法学)# #犯最必重判# #法律真实# #法律的冲突性# -强奸罪:需证明存在“性器官接触”或“违背意志发生性关系”的客观行为(既遂或未遂)。 - 强制猥亵罪:指以暴力、胁迫等方式实施性侵以外的猥亵行为。 - 本案关键:法院认为,被害人关于“脱裤子”“试图性侵”等核心情节的陈述存在矛盾(如现场未检出精斑、处女膜无损伤),且监控显示被害人离开时神态无明显异常,导致强奸罪证据链存疑。 2. “存疑有利于被告”原则的适用 - 当指控犯罪的证据存在合理怀疑时,法院倾向于选择更轻罪名定罪。本案中,因强奸未遂的关键证据不足,法院以强制猥亵罪定性。 --- 二、证据链的薄弱环节 1. 物证缺失 - 现场未提取到精斑、体液等生物证据,被害人身体无明显外伤或性侵痕迹(如处女膜完整),削弱了强奸指控的客观依据。 2. 言辞证据矛盾 - 被害人陈述与同学证词存在细节差异(如是否呼救、反抗方式),且缺乏其他目击证人。 - 马某全程否认强奸,仅承认“搂抱”等行为,与被害人指控形成对立。 3. 监控记录的争议 - 被害人离开心理咨询室后“神态自然”的监控画面,被辩护方用于质疑其应激反应的合理性,但该证据对心理创伤的反映存在局限性。 --- 三、量刑逻辑与争议 1. 强制猥亵罪的量刑依据 - 根据《刑法》第237条,强制猥亵罪一般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,但本案因被告身份(副校长)、侵害未成年人等情节加重,判处3年6个月属从重处罚。 2. 公众质疑焦点 - 部分舆论认为,改判可能淡化犯罪严重性,尤其是被告利用职权实施侵害的行为性质。 - 法律界争议:证据不足时,是否应优先保护未成年人权益,还是严格遵循“疑罪从无”? --- 四、案件后续影响 1. 二审可能性 - 马某已提出上诉,若二审维持原判,其刑期可能进一步缩短;若检方抗诉,不排除重启强奸罪指控(需补充新证据)。 2. 社会警示意义 - 学校职责漏洞:被告以“心理咨询”为由接触学生,暴露校园安全监管缺失。 - 未成年人保护:如何平衡“避免二次伤害”与“有效取证”仍是司法难点。 --- 五、法律与伦理反思 - 证据困境:性侵案件常因隐私性、证据易逝性导致定罪困难,需推动更专业的侦查技术(如及时物证保全、心理评估介入)。 - 司法与舆论的平衡:公众对性侵案件的敏感性与司法审慎原则之间的张力,需通过普法教育减少误解。 如需进一步探讨此类案件的法律细节或社会影响,可提供更具体的方向。

    一丝不苟漂流瓶 1445 阅读 0 评论 2 点赞 2025-03-29 01:35

  • ..+此前引发关注的甘肃一小学副校长强奸女生未遂案,3月25日迎来重审一审判决。澎湃新闻(www.thepaper.cn)获取的临夏县法院判决书显示:马某犯强制猥亵罪,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。 在这个充满希望与梦想的校园里,孩子们的笑声本应是最动听的旋律。然而,当黑暗的阴影悄然降临,原本纯净的乐园却被撕裂。甘肃这起副校长强奸女生未遂案,再次将教育的安全问题推上了风口浪尖。3月25日,临夏县法院的重审一审判决让无数人心中涌起了复杂的情感——既有对法律公正的期待,也有对社会现状的深深忧虑。 在这个案件中,马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,这一结果让许多人感到愤怒与不解。难道这就是对孩子们身心伤害的回应吗?三年六个月的刑期,是否足以警醒那些潜藏在校园里的“狼”?在这个以教育为重的时代,孩子们的安全却依然岌岌可危。我们不得不反思,究竟是什么让这些本应保护孩子的成年人,变成了他们的威胁? 这起案件不仅是一起个案,更是整个社会教育体制的警钟。许多家长在得知判决后,心中难免涌起一阵不安:我们的孩子在校园中是否真的安全?在追求知识的道路上,他们是否会遭遇不应有的伤害?教育的本质是传授知识与培养品德,但当教师的角色被扭曲时,孩子们又该如何自处? 与此同时,案件的曝光引发了公众的广泛讨论,许多人在社交平台上发声,表达对教育系统的失望与愤怒。他们希望看到更为严格的法律条款,更加严厉的惩罚措施,以确保类似事件不再发生。这种声音不仅是对个体案件的反思,更是对整个社会教育环境的呼唤。 在这样的背景下,我们每一个人都应成为孩子们的守护者。无论是家长、老师,还是社会各界,都有责任共同维护校园的安全。我们要勇敢发声,揭露那些潜藏的阴暗,给予孩子们更多的关爱与保护。只有这样,才能让他们在阳光下健康成长,享受无忧无虑的童年。 这起案件让我们看到了教育的另一面,也让我们意识到,只有不断反思与改进,才能为孩子们创造一个真正安全的学习环境。你是否也感受到这种紧迫感?对于校园安全,你有什么想法和建议?欢迎在评论区分享你的声音,让我们一起为孩子们的未来发声!#这判决太对了# #典型的知法犯法#

    与健康快乐同行555 842 阅读 1 评论 0 点赞 2025-03-27 04:37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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