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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高法:网传“限高令新政”系谣言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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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今日辟谣|被限制高消费人员不用还款也能买机票、高铁票?

    转载来源: 中国互联网联合辟谣平台2024年12月12日谣言:被限制高消费人员不用还款也能买机票、高铁票?详情:近日,一些短视频平台频现所谓“限高令新政”信息,宣称“有内部途径,被限制高消费人员不用还款也能正常买机票、高铁票”,引发关注。

    头条辟谣 2335 阅读 1 评论 2024-12-12 19:20

  • #最高法辟谣网传限高令新政 #仝执合法律 #法律常识 #尚㦤律师事务所

    H1S5B288168623 119 播放 0 评论 2024-12-12 19:34

  • ..+限高人员不还钱也能坐飞机、高铁?最高法:网传“限高令新政” 系谣言https://api.jinantimes.com.cn/h5/content.html?catid=216&id=5006208 (编辑:刘玉红)

    新黄河 213 阅读 0 评论 0 点赞 2024-12-12 21:34

  • ..+限高令竟成“一纸空文”?揭秘背后真相! 近期,网络盛传“限高令新政”,称被限高者不还款也能买机票、高铁票,此消息如一颗石子投入平静湖面,激起千层浪。不少人听闻后惊愕不已,这限高令难道真被“钻了空子”? 原来,一些别有用心之人,打着普法旗号,化身各种角色,在视频号上公然叫卖帮限高人员购票的“服务”,还大言不惭地吹嘘有内部关系,甚至明码标价短期、长期“解限”费用。同时,部分票务公司与“黄牛”也声称可通过护照或境外系统让限高人员顺利登机。 然而,这不过是一场闹剧。限高令是法院为保护受害人权益、促使被执行人履行义务的重要举措。多地法院已与公安等部门联手,如北京大兴法院与首都机场公安局大兴机场分局构建“滤网”联控机制,在安检核验环节严格把关,让违规者无所遁形。 所谓“限高令新政”不过是谣言与违法者的“狂欢”。限高令旨在维护法律权威与公平正义,绝不容许被肆意践踏。我们应坚信法律的力量,共同抵制这类违法行为,让社会秩序得以稳固。对于此事,大家怎么看?#法律行不通# #最霸气的法律# #请法律出手# #打官司这样说# #法律的公平何在# #高消费# #限制高消费#

    开朗辰星ar 203 阅读 0 评论 0 点赞 2024-12-12 20:30

  • ..+#担保人如何临时解除限高令#今天咱们来详细聊聊担保人如何临时解除限高令!这可是个重要的话题哦🤔 当被担保人履行了还款义务或者提供了有效的担保后,担保人就有机会申请解除限高令啦!这可是个关键的步骤哦!👍 首先,担保人要准备好相关的材料,比如还款凭证、担保合同等。这些材料能证明被担保人已经履行了责任,也能让法院更清楚地了解情况。💪 接下来,担保人可以向法院提交申请,并详细说明情况。在申请中,要清楚地表达解除限高令的意愿,以及被担保人已经采取的措施。同时,还要提供相关的证据支持自己的申请。📄 法院会对申请进行审查,这可能需要一些时间。在等待的过程中,担保人要保持耐心,并与法院保持沟通。如果有需要补充的材料,要及时提供,以便加快审查的进度。📞 一旦申请获得批准,法院就会解除限高令。这时候,担保人就可以恢复正常的生活啦!🎉 不过,要注意的是,解除限高令并不意味着责任完全解除。担保人还是要继续关注被担保人的情况,确保还款义务得到完全履行。🚧 希望以上内容对大家有所帮助!

    愉悦的书签7wX 418 阅读 0 评论 0 点赞 2024-12-12 19:44

  • ..+我为"老懒"发声:当法院形成有效判决后,应债权人要求,法院会对未履行债务义务的债务人进行限高,即不准住高档酒店,不准进行高标准餐饮消费,不准乘坐飞机、高铁,并且还对个人及关联人的银行卡进行冻结,等等的一系列操,让债务人寸步难行,更谈不上经营业务了。这些人就被熟称为"老懒"。自古有之,欠债还钱,天经地义。可欠钱的人是什么导致他欠了钱,是不是应该要有所甄别呢?如果是经营上出现的风险问题所致,那是否应该给他个翻身的机会呢?如果是有钱恶意不还,甚至隐藏转移财产,当然应该从重处罚。尤其是将个人仅有的养老金也进行了扣划,同时还拉入黑名单,列入限高范围之内就更不应该了,养老金的扣划应该是履行债务的一种行为,再给其拉黑限高存有不当了。

    快活林剧场 50704 阅读 60 评论 79 点赞 2024-12-12 07:34

  • ..+#最高法:网传“限高令新政”系谣言#最高法必须“与时俱进”,必须实事求是,不要懒政,对于搭乘高铁,要放开限制,可以参照动车,仅限制一等座。对于已经成为日常交通工具的高铁、动车二等座再限高,就是过度立法、司法、执法了!

    老杨,厦门 1229 阅读 0 评论 2 点赞 2024-12-12 18:56

  • ..+深度解析:执行中的限高与失信措施   在法律执行过程中,申请人常常面临被执行人无财产可供执行的困境。为了加大对被执行人的惩戒力度,申请人可能会考虑同时申请限制高消费(简称“限高”)和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(简称“失信”)。然而,这两者之间存在明显的区别和联系。   限高和失信的适用对象不同。限高针对的是未按执行通知书履行义务的被执行人,无论是自然人还是法人,包括法人的法定代表人、主要负责人等。而失信主要针对的是具有履行能力却拒不履行的被执行人,且通常不涉及法人的相关人员。   其次,两者的适用条件有所区别。限高的条件相对简单,只要被执行人未履行义务,法院即可采取限高措施。而失信的纳入条件更为严格,需要被执行人存在拒不履行、恶意转移财产等特定行为。   法律效果方面,限高主要限制被执行人的高消费行为,如限制乘坐飞机、高铁等。失信则是一种更为广泛的信用惩戒,影响被执行人在政府采购、招标投标等多个方面的活动,实现“一处失信、处处受限”。   解除期限也有所不同。限高没有明确的解除期限,只要被执行人未履行完毕,限高措施就不会解除。而失信的期限通常为两年,但可以延长。   尽管限高和失信有相似之处,如救济程序和启动方式相同,但它们在实践中的适用是有区别的。限高不一定导致失信,但一旦被执行人被纳入失信名单,法院必须同时采取限高措施。   因此,申请人在考虑对被执行人采取惩戒措施时,需要根据被执行人的具体情况和法律规定,合理选择限高或失信措施。同时,被执行人也应意识到,积极履行法律义务是避免这些惩戒措施的关键。通过理解限高和失信的区别与联系,申请人和被执行人可以更好地在执行过程中保护自己的权益。  #职场干货##经验分享#

    陈超明 1971 阅读 0 评论 0 点赞 2024-12-10 23:42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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