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警察私带警用装备跨省抓人索财获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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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两警务人员私带警用装备跨省抓人索财,企业家跳车报警,两人被诉滥用职权获刑。

    凤凰WEEKLY 14108 播放 57 评论 2024-11-20 18:03

  • 两警务人员为谋取个人非法利益,私带警用装备跨省向企业家索取财物,两人被诉滥用职权获刑

    蓬勃新闻 1253 播放 1 评论 2024-11-20 23:33

  • ..+震惊!警察竟私带装备跨省抓人索财?! 家人们,我真的惊呆了!你们能想象吗?警察竟然私带装备跨省抓人索财?!这是什么世道啊! 2023 年 5 月下旬,外省某县的公安局民警杨某某和协警占某某,穿着警服,带着手铐和执法记录仪,跑到浙江、江苏等地,说是要帮忙处理案件,实际上却是想向企业家索取财物!6 月 11 日,他们把企业家沈某从江苏吴江的家里带走,在路上还暗示沈某可以帮忙处理案件,然后索要财物。这不是明显的敲诈勒索吗?! 还好沈某机智,趁他们不注意在浙江湖州德清县境内跳车逃跑并报了警。公安机关接到报警后,以涉嫌招摇撞骗罪对杨某某和占某某立案侦查。但是,后来发现他们有司法工作人员的身份,不能用这个罪名继续侦办,案件就陷入了僵局。 还好德清县检察院主动提前介入,经过调查,认为他们可能涉嫌滥用职权罪,把线索报送给了湖州市检察院。湖州市检察院果断立案侦查,还去了外省某县公安局调取证据,终于明确了杨某某和占某某的犯罪事实。 占某某在侦查阶段还对自己的行为百般辩解,还好检察官通过法律分析和司法政策解读,让他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,自愿认罪认罚。最终,德清县检察院以滥用职权罪向县法院提起公诉,法院也采纳了检察机关的起诉意见,对他们分别判处了有期徒刑八个月和七个月。 沈某对湖州市检察机关的做法表示感谢,还送来了锦旗。我真的是无语了,这种警察的行为简直是给警察队伍抹黑!他们怎么能这样滥用职权呢?应该严惩知法犯法执法犯法的败类……#爆料# #冬日运势签#

    踮起脚尖更靠近阳光 1404 阅读 2 评论 1 点赞 2024-11-20 23:32

  • ..+警察私带警用装备跨省抓人索财获刑,建议颁布一个知法犯法罪!再颁布一个执法犯法罪!数罪并罚,罪加三等! 这警察明显的是想黑吃黑!没想到企业家不上套!俗话说“狗急跳墙”,企业家急了也会跳车的! 我想不通目前经济环境下,最幸福的人应该就是公务人员了,国家最艰难的时候也没拖欠过你们半天工资,还不知道感恩,不知道去想方设法利民,去服务群众,只想着利用自己的一点权利坑害百姓,这种害穷之马必须严厉判决!大家觉得呢! #警察私带警用装备跨省抓人索财获刑#

    满杯牛油果 297 阅读 0 评论 0 点赞 2024-11-20 23:53

  • ..+11月20日,一则令人震惊的新闻引发了广泛关注——浙江两名警务人员因私自携带警用装备跨省抓捕企业家,并在过程中涉嫌敲诈勒索,最终被判滥用职权罪获刑。这起事件迅速登上热搜,成为网友热议的话题,不仅暴露出警方内部的腐败问题,也引发了公众对法治和司法公正的讨论。 事情发生在2023年5月下旬,当时两名来自外省的公安局民警杨某某与协警占某某,因图谋个人非法利益,决定越过职务和法律的界限。他们私自携带警用装备,包括警服、手铐和执法记录仪,驾车前往浙江、江苏等地,伪装成执行公务,企图借此机会向企业家索要财物。 去年6月11日,杨某某与占某某根据事先查到的个人信息,将企业家沈某从江苏吴江的家中带走。他们宣称是为了配合公安机关处理案件,沈某必须配合调查。然而,在车程中,杨某某开始暗示沈某,只要支付一定金额,就能“帮助”处理案件,免去麻烦。沈某意识到自己陷入了敲诈陷阱后,在两人不备时,突然跳车逃脱并立即报警。 沈某跳车逃跑后迅速报警,警方接到报案后立刻展开调查。起初,办案人员并未认出杨某某和占某某是公职人员,因此以涉嫌招摇撞骗罪对二人立案。然而,经过进一步调查,警方发现两名嫌疑人竟然是具有司法工作人员身份的公安民警,这一发现令案件陷入僵局。由于他们具备司法职务,单纯的招摇撞骗罪已无法适用,案件的侦办进展受阻。 在此背景下,德清县检察院及时介入案件,并对杨某某与占某某的行为进行了深入审查。经过详细分析,检察院认为二人不仅仅是涉嫌诈骗,更可能存在滥用职权的行为。最终,检察机关决定以滥用职权罪对两名警务人员提起诉讼。 在法院审理过程中,杨某某和占某某被认定为滥用职权罪成立。法院最终判决,杨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,占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。二人均未提出上诉,判决生效。这一结果不仅是对二人行为的法律定性,也是对滥用职权现象的警示。 该事件的判决引发了网友的热议,许多人对警务人员的滥用职权行为表示愤慨,同时也对司法机关的果敢处理表示赞扬。有网友提出,如果沈某当时没有及时跳车逃脱,后果可能会更加严重:“不跑的话,后果是什么?!”另外,也有网友指出,这起案件涉及到多项严重犯罪:“敲诈、抢劫、绑架三种严重刑事犯罪,依法公审重判!” 值得注意的是,在案件初期,由于涉案人员具有司法工作人员身份,案件一度陷入困境。然而,德清县检察院的提前介入,及时审查案件性质,推动案件继续向前发展,最终使得两名警务人员得到了应有的法律制裁。这一行动赢得了网友的高度评价,大家纷纷为德清县检察院点赞,认为他们“严格执法,保护企业家权益,维护法治营商环境,值得我们每个人共同努力。” 这起事件引发的广泛关注不仅仅在于案件本身,更在于它对公众法治观念的影响。尤其是在当前社会环境下,公众对于公职人员滥用职权、权力寻租的行为越来越敏感,而一旦发生类似案件,社会的反响也更加强烈。 此案让更多的人意识到,任何滥用职权、违法乱纪的行为都必须受到法律的惩处。公众对司法公正的期待更加强烈,企业和公民的合法权益应该得到更好的保护。而对腐败分子,法律的制裁应当严厉无情,只有通过法律的威慑,才能进一步提升社会的法治水平,维护公平正义。 我们有理由相信,随着法治社会的不断推进,类似的案件将得到越来越多的重视,无论是谁,只要触犯法律,都应受到应有的制裁;而司法机关的独立性和果敢执行力,正是保障社会公正的基石。#这判决严厉吗?#

    阿秋 424 阅读 0 评论 0 点赞 2024-11-20 23:35

  • ..+两警察私带警用装备跨省抓人索财,这3点万万没想到。 1. 没想到个别执法者能如此胆大妄为,警用装备都敢私用,那可是执法的象征呀,他们却拿来干坏事。 2. 没想到他们为了钱财,连基本的执法程序都抛之脑后,跨省抓人这可不是闹着玩的,太无视法规了呀。 3. 没想到这种事对执法公信力伤害这么大,让公众都开始质疑整个警察队伍了,一颗老鼠屎坏了一锅粥呢。 大家觉得呢?

    乘风破浪 1779 阅读 0 评论 0 点赞 2024-11-20 23:58

  • ..+两位民警利用公安人员身份,未报告上级,私自携带警械赶赴外地,在未通知当地公安机关的提前下,以办案为名抓捕并带走企业家,索要财物,这一事件的发生实在是令人震惊和愤慨。 这两位民警的行为完全背离了他们的职责和使命,他们滥用职权,将法律视为儿戏,肆意践踏公民的权利和尊严。企业家本是在合法经营,却无辜遭受这样的迫害,他们的身心受到了极大的伤害。 而最终仅被判刑 7 个月、8 个月,这确实让人难以接受。这样的判决结果似乎在告诉人们,违法犯罪的成本如此之低,这简直是在侮辱老百姓的智商!绑架罪、非法敲诈罪都是重罪,而滥用职权罪相对较轻,这明显是在避重就轻。 这种判决不仅让受害者感到不公,也让广大民众对司法公正产生了深深的疑虑。难道法律真的可以被如此肆意践踏吗?难道犯罪者真的可以逃脱应有的惩罚吗?这起事件引发了人们对执法部门的信任危机,也让人们对司法体系的公正性产生了质疑。 我们呼吁司法机关要严肃对待此类案件,不能让违法犯罪者逍遥法外,不能让滥用职权的行为得不到应有的惩处。同时,也希望执法部门能够加强自身的管理和监督,防止类似的事件再次发生。公民的权利和尊严应该得到充分的保护,法律的权威不容挑战,我们期待着一个更加公正、公平的社会环境。 这件事情给我们敲响了警钟,让我们深刻认识到权力必须受到约束,执法者必须依法行事。只有这样,才能真正维护社会的和谐与稳定,保障人民的幸福生活。我们不能让这样的事件再次发生,我们要为正义发声,为公平呐喊!

    自由的海风 509 阅读 0 评论 0 点赞 2024-11-20 23:17

  • ..+直接带辅警去浙江把人家企业家带走勒索? 这事儿听起来就离谱至极!浙江此次果断公布此案例,还特意点明外省某县,背后定有诸多隐情。此般行径严重破坏营商环境,损害企业家权益,更践踏了法律尊严。辅警执法权限本就受限,如此跨省“执法”,实在荒诞。是背后有人授意,还是个别人员肆意妄为?这都需深入调查。 小编想说,法治社会岂容这般乱象。地方执法应在规范框架内行事,保障各方合法权益。此案例警示各地,执法公正、规范是底线,莫因个别恶行让公信力受损,还市场一片清朗,给企业家安心发展的环境才是正道。

    话揽全局 4060 阅读 1 评论 1 点赞 2024-11-20 22:53

  • ..+惊!警察竟私带警用装备跨省抓人索财,天理难容! 😱家人们,就在2023年5月下旬那会呀,出了件让人惊掉下巴的事儿!外省某县有俩警察,一个是民警杨某某,还有个协警占某某,这俩家伙动起了歪心思,想捞点外快。 他俩偷偷带上警服、手铐、执法记录仪啥的警用装备,开着车就往浙江、江苏等地跑。见到当地企业家,就打着帮忙处理案件的幌子去要钱。到了6月11日,他俩根据查到的信息,跑到江苏吴江,以配合调查的名义,把企业家沈某从家里给带走了。路上杨某某还一个劲儿暗示沈某掏钱,沈某被逼得没办法,瞅准机会在浙江湖州德清县境内跳车逃跑了,随后赶紧报了警。 这事儿一开始公安机关按招摇撞骗罪立案,可发现他俩是司法人员后就卡住了。好在德清县检察院提前介入,后来湖州市检察院也发力,固定证据把犯罪事实搞清楚了,德清县检察院就以滥用职权罪起诉他俩。最后法院判了,杨某某八个月,占某某七个月,他俩也没上诉。 哎,这事儿看得我心里真不是滋味儿呀。本应是维护正义的警察,却干出这种勾当,太让人气愤了。这也提醒咱们,不管啥岗位,都得坚守底线,不能被利益冲昏头脑,不然迟早得栽跟头,也希望执法队伍能好好整顿,别再出这种败类啦!#警察违规# #执法公正#

    元庆大哥哥 644 阅读 0 评论 2 点赞 2024-11-20 23:46

  • ..+#两警察私带警用装备跨省抓人索财# 大家好!今天我们要聊聊那些不按规矩出牌的“远洋捕捞”行为。有些地方的警察,没有正当理由就跑到别的省份去抓人,这种行为不仅违法,还严重伤害了企业,尤其是那些辛辛苦苦打拼的民营企业。 我们呼吁,正义的天平不能倾斜!每个企业,无论大小,都应得到公平对待。乐清市的法治助企服务中心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,他们为企业提供法律援助,保护企业免受不公正待遇。 同时,我们也要对那些私下里带着警用装备去其他省份抓人索财的警察说“不”!这种行为不仅违法,更是对警察形象的极大损害。我们期待,每个执法者都能严守法律,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。 让我们一起努力,为打造一个更加公正、透明的社会环境而奋斗! 希望这段文案能够满足您的需求,如果需要进一步定制或调整,请随时告诉我!

    阿仙分享 741 阅读 0 评论 0 点赞 2024-11-20 23:03

  • ..+以下是 5 个关于“两警察私带警用装备跨省抓人索财”的观点: 1. 个体行为还是警队管理漏洞?:这究竟只是个别警察的道德堕落、知法犯法,还是暴露出警队在装备管理、人员监督上存在系统性缺失?一方观点认为应严惩个体以儆效尤;另一方则觉得需深入反思警队内部管理机制的完善。 2. 跨省执法权的边界与滥用:警察跨省执法本有严格规定,他们私自带装备抓人索财,是对跨省执法权的公然践踏。但也有人会争议在一些特殊情况下,现有执法权界定是否过于死板,导致警察“走偏”,如何平衡灵活执法与规范执法成焦点。 3. “公器私用”背后的利益诱惑与职业道德博弈:是利益的诱惑让他们抛弃了职业道德,还是原本职业道德教育就不到位?一种看法是加大对违法警察的惩处力度可震慑后来者;另一种声音则强调要从根源上重塑警察职业道德体系。 4. 受害者权益保障与警方信任危机:受害者遭遇这样的非法对待,其权益如何能得到全面充分的保障?此事件曝光后,公众对警察群体的信任必然受损,那么重建信任该从何入手?是加强内部整顿还是增加执法透明度? 5. 媒体报道影响与司法公正独立性:媒体报道此事后引发舆论哗然,舆论导向是否会干扰司法公正审判?有人认为媒体监督可促进司法公正;但也有人担心舆论压力可能会使司法偏离独立公正轨道,影响案件最终判决结果。#警察管理条例# #典型的知法犯法# #以法严惩罪犯# #法制建议#

    海棠情感语录 812 阅读 0 评论 0 点赞 2024-11-20 19:58

  • ..+跨省抓企业家的某县公安,孰料却在浙江“踢到铁板”。 真是毫无法纪,胆大包天!媒体披露,外省某县公安局民警杨某、协警占某,私自携带警服、执法记录仪、手铐等装备,驱车直奔浙江等地,将企业家沈某带走,并以帮助办案为由敲诈勒索财物。 哪知二人精心打的小算盘,却因企业家途中跳车逃走报警破碎。 最终,私带警用装备跨省抓人(企业家)索财的两警察,被诉滥用职权罪获刑(有期徒刑八个月、七个月)。 呵呵,这不是“跨省抓捕”,却意外在浙江“踢到铁板”上吗? 如果类似“跨省抓捕”,先征得公安部审查批准,由两地公安厅部门无缝对接,并在制度上严防个别办案民警趁机索人钱财,还会有类似之民警跨省抓企业家索财的违法案例出现吗? #警察私带警用装备跨省抓人索财获刑#

    霍小姐谈古论今 8941 阅读 0 评论 7 点赞 2024-11-20 23:48

  • ..+直接带辅警去浙江把人家企业家带走勒索? 浙江这次是怒了,直接公布这种案例,特别注明外省某县。第一,据官方通报,该事件中,数名辅警在未出示任何合法手续的情况下,强行将一名企业家从公司带走,并索要高额“协调费”。此行为严重侵犯了企业家的合法权益,也损害了当地营商环境。 第二,经调查,该事件背后涉及一个以辅警为掩护的犯罪团伙,他们多次利用职权之便,进行敲诈勒索,涉案金额高达数百万元。 第三,浙江省相关部门对此事高度重视,迅速展开调查,并依法对涉案人员进行了处理。同时,也加强了对辅警队伍的管理和监督,防止类似事件再次发生。 第四,据统计,近年来,浙江省在优化营商环境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,但此类事件的发生仍然提醒我们,要时刻保持警惕,加强监管。 第五,该事件也引发了社会广泛关注,人们纷纷呼吁加强法治建设,保障企业家合法权益,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。 我的看法是,此类事件严重损害了公众对执法机构的信任,必须坚决打击。同时,也应加强执法机构的内部管理,确保执法公正、合法。只有这样,才能真正维护社会稳定和公平正义。

    神秘精灵 21906 阅读 12 评论 40 点赞 2024-11-20 22:42

  • 《警徽不容蒙尘:坚守公正,捍卫法制尊严》

    在社会秩序的维护体系中,警察本应是正义的化身,法治的捍卫者。然而,“两警察私带警用装备跨省抓人索财”这样的事件却如同一颗毒瘤,侵蚀着公众对执法机关的信任,挑战着法治社会的底线。这一事件的发生,让我们不禁对个别执法者的职业操守产生深深的怀疑。

    东哥分享 127 阅读 0 评论 2024-11-20 19:56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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