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父亲去世后女子被大哥要求搬离

阅读 183921 话题 789

  • 女子离婚后 回娘家照顾生病父亲十年,父亲去世后却遭大哥劝离

    第一帮帮团 28176 播放 105 评论 2024-10-17 15:51

  • 女子离婚后,回娘家照顾生病父亲十年,父亲去世后被大哥要求搬离娘家,大哥:怕会发生矛盾 可以暂住(报道时间及来源:10月17日 第一帮帮团)

    每日热搜 195 播放 0 评论 2024-10-18 13:00

  • ..+#父亲去世后女子被大哥要求搬离# 自己有儿子却长期住在大哥家,虽然照顾老父亲有付出,但房产在大哥儿子名下,还是搬出去好,住别人房子还跟他们吵架,导致房子的主人侄子侄媳自己搬出去,怎么说也不合适。 你自己有儿子,虽然离婚那么久了,但还是可以要求他们养你。 至于扯到借钱给侄子结婚,一码归一码,不能搞混了,你可以让他还钱,但不能住别人房子,15年就叫你搬出去,忍到现在,也算情至意尽了。 其实大哥也为难,年轻人自己的父母都不想一起住,何况你这个姑姑,更何况还吵架。 老父亲还在,可以给面子,老父亲走了人走茶凉,应该自己识趣一点。 虽然调解,每个月给点房租暂住,也不是长远之计,早走早好。 娘家他就不是家,所谓金窝银窝不如自己的狗窝,交钱住大哥家,还不如租别人的。

    顶级水滴U 1254 阅读 1 评论 1 点赞 2024-10-18 12:38

  • 37岁女子为照顾父亲至今未嫁,无微不至的照顾,从不嫌脏嫌累

    无忧 4359 播放 1 评论 2024-10-18 11:50

  • 女子离婚后照顾生病父亲10年,父亲去世后被大哥要求搬离娘家,大哥:可以给时间过渡。

    抚州发布 160736 播放 113 评论 2024-10-18 10:55

  • 父亲去世女子遭大哥赶出家门,家庭纷争起

    笑天说事 14 播放 0 评论 2024-10-18 13:50

  • ..+离婚女子贴身照顾父亲10年,父亲去世后反被大哥劝搬离,4个赤裸裸的人性真相 1、回娘家的路真的是用钱铺出来的?如果是独生子女还好点,换做有兄弟姐妹的,一旦女孩子结婚后在娘家真的就没有家了 2、在如今这个社会亲情在利益面前变得一文不值 3、出嫁的姑娘如果父母离世,那么娘家的这条回家路可能就断了一半了 4、离婚的姑娘只有靠自己独立,别指望哥哥,弟弟会拉你一把,因为很多大嫂,弟妹并不那么大气,这个事情中还涉及房子已被父亲过户给孙子,是孙子媳妇不乐意让其再居住 让我们回归事件本身,首先要说这个父亲做得真不够好,女儿贴身伺候10年离了婚,你当在活着的时候早为女儿做打算,房子你留给了孙子,不是还有钱吗,不管哪一样也是给女儿一个小保障呀 其次,这个哥哥不厚道,妹妹替你尽孝贴身照顾十年,没有功劳也有苦劳,如果房子真的不让住,是不是可以早点说出来,是不是可以帮助妹妹寻一处住所,承担一下租赁费,妹妹帮你们省下的十年护工的费用也是一笔小数目呀。如今闹得这样真的太寒心了。说得这叫什么话,人家以前父女同住不敢说什么,这你父亲刚一去世,你儿媳妇就敢说什么了…… 在如此残酷的现实面前,这个女儿花十年才看明白这样的人性真相,她如今声泪俱下肯定非常后悔为什么没早为自己做打算 对此你怎么看呢? #头条创作游园会#

    生活你玉姐 1621 阅读 0 评论 3 点赞 2024-10-18 13:15

  • ..+福建一女子,离婚后回到娘家,并照料患病的父亲,在父亲离世后,兄长却要女子离开,把房子留给自己的儿子。女子怒怼:“我当初回来时,你为何不叫我走?如今父亲走了,你赶我离开,难道就毫无情分可言?” (素材来源于:第一帮帮团) 王兰与丈夫产生了不可调和的矛盾,最终以离婚收场。她给父亲致电,哭诉自己如今无家可归,十分思念亲人。 父亲听闻女儿这般落魄,说道:“你回来吧,我在家还能做主,你回来和咱们一起生活。” 听到父亲这番话,王兰赶忙收拾行囊,匆匆赶回娘家。 尽管兄长心中不悦,但当时父亲患病,需要有人照料,所以兄长并未多言。 如此一来,王兰回来照顾父亲倒也合适。 就这样,王兰成了家里的主心骨、贴身护工,全心全意照顾着父亲,毫无怨言。 兄长则理所当然地享受着悠闲时光,毕竟妹妹无处可去,只能留在这儿,所以只能照顾父亲。 然而,数年过后,父亲终因年事已高,与世长辞。 正当王兰沉浸在悲伤之中,兄长却找上她,称父亲不在了,你得搬走。 王兰抬头看向兄长,难以置信,觉得眼前之人竟如此陌生。 之前照料父亲时,他们还和颜悦色。即便自己生病,她也没要求兄长照顾,而是自己强撑着身体,扶着父亲去厕所。如今怎会有种过河拆桥的感觉? 父亲刚刚故去,众人都还深陷悲痛,兄长却提出如此过分的要求。 可兄长却和王兰据理力争,说这房子在你回来前就已过户给我儿子。 你照顾父亲,我们不好阻拦,如今父亲走了,你应当离开。 还说自己的儿媳此前不便多言,毕竟有老人在家需要休养,而如今老人已走,不用顾虑老人感受,让你离开也是理所应当。 王兰情绪激动,说:“我年事已高,照顾父亲多年,你们上下都未曾帮衬,现今怎能如此绝情?父亲前脚刚走,你们后脚就要赶我离开,这万万不行。” 于是,王兰找来调解员,希望他们能够帮忙调解,能否争取一些权益。 调解员听着王兰声泪俱下的倾诉,眉头紧皱,觉得她着实不易,能否让兄长退让,让王兰有个安身之所? 兄长却称这不行,并非自己不同意,这房子是我儿子的,是我儿子和儿媳做主,自己也不好说什么。 之前是父亲在此生活,如今又多了妹妹,他们肯定不同意。再说天底下哪有姑姑和侄儿同住的道理? 众人也看穿了兄长的心思,不好再多劝说,只希望王兰能走法律程序,争取些钱财,安顿自己的后半辈子。 那么,从法律层面来看,此事该如何评判呢? 一、房屋产权 倘若房屋在王兰归来之前确实已过户给兄长的儿子,依据《民法典》第二百零九条规定:“不动产物权的设立、变更、转让和消灭,经依法登记,发生效力;未经登记,不发生效力,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。” 在此情形下,兄长的儿子为房屋的合法所有者,从产权归属来看,王兰确实不具备房屋的居住权和所有权。 二、赡养义务与权利平衡 1、王兰在父亲患病期间承担了主要的照料职责。 依据《民法典》第一千零六十七条规定: “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,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,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。” 虽说法律未明确规定照料父母就必然获得房屋居住权,但从道德与公平的角度而言,王兰的付出应当得到一定的认可与回报。 2、兄长在父亲患病期间尽享清闲,未履行同等的照料义务,却在父亲去世后要求王兰离开,于情于理都有失公允。然而,法律并非仅基于情理判定,而是要审视具体的权利义务关系。 三、可能的解决办法 1、王兰可通过协商的方式,与兄长及其儿子交流,看能否获取一定的经济补偿,以弥补其在照料父亲期间的付出。 2、若协商无果,王兰可考虑通过法律途径解决。 她可向法院提起诉讼,要求兄长及其儿子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。 法院在审理此类案件时,通常会考量王兰的照料行为、付出的时间与精力等因素,以及兄长一方的经济状况等,从而做出合理的判决。 依据《民法典》第一千一百三十一条规定: “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人,或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,可以分给适当的遗产。” 王兰虽非法定继承人,但她对父亲照顾颇多,可以据此主张一定的经济补偿。 对此,您有什么想说的?

    博仑BoL 4528 阅读 0 评论 1 点赞 2024-10-18 12:33

  • ..+女子离婚后 回娘家照顾生病父亲十年,父亲去世后却遭大哥驱赶! 真让人心疼,女子离婚后还愿意回家照顾生病的父亲十年,这份孝心真的很难得。她肯定没想到最后会遭到这样的对待。 大哥这样的做法,就算是家庭纠纷,也不能这么无情吧。人家照顾了那么久,没有功劳也有苦劳,怎么能说赶就赶呢? 不知道他们之间的矛盾到底有多深,是不是还有其他的隐情。这种事情往往不是表面上看起来那么简单,背后可能还有很多故事。 这种情况下法律有没有什么说法?毕竟照顾了这么久,女子应该也有权利分得一部分遗产吧,大哥这么做是不是有点过分了? 希望这个女子能够找到自己的出路,不管是法律途径还是其他方式,都应该得到一个公正的对待。毕竟,她付出了那么多,不应该得到这样的结果。 亲爱的各位读者,对此你们怎么看,欢迎在评论区留言。#头条创作游园会##父亲去世后女子被大哥要求搬离#

    认真的船帆9W 2644 阅读 0 评论 0 点赞 2024-10-18 12:25

  • 20岁的女孩儿父亲不在了母亲抛弃这个家。.。。#善良的人

    仁爱精灵miK4bf 2326 播放 1 评论 2024-10-18 01:21

  • 女子的父亲刚去世,丈夫就带着儿子和家产,消失的无影无踪

    一二三史 0 阅读 0 评论 2024-10-18 13:49

  • 男人患病妻子连夜改嫁,丢下6个儿女25年,晚年又回来求儿女养老

    勇敢的面条ce 45 播放 0 评论 2024-10-18 12:36

  • ..+福州,中年女子离婚后无家可归,正好父亲生病需要人照顾,女子在大哥家里跟父亲同住,照顾父亲10年,期间拿钱补贴,父亲刚去世,女子就被大哥要求搬离娘家,女子哭诉:我没地方去了! 2005年,52岁的花阿姨(化名)离了婚,她没有地方住,回到娘家后,发现父亲生病了,正是需要人照顾的时候。 这时大哥提出,让花阿姨留在家里照顾父亲,正好她和父亲一个房间,照顾起来也更方便,花阿姨同意了,从此开始每日护理父亲的任务。 父亲病重时,花阿姨更是整夜不能合眼,晚上起夜几次给父亲吃药、捶背,每天喂他吃饭、擦身、清理排泄物,脏活累活全都干了。 虽然在这个家,活的像个保姆,但只要有地方住,花阿姨就感觉很满足。。 为了感谢大哥一家的好意,大哥儿子娶妻时,花阿姨还拿钱给她买金项链,平时买菜钱她也包揽了,花阿姨觉得一家人不用分那么清。 日子就这样过了10年,年迈的父亲病重去世了,花阿姨哭的肝肠寸断,她隐隐觉得,自己不能继续住在这里了。 她最担心的事还是来,父亲下葬当天,大哥把她叫过去单独聊天,告诉她现在她住在这里,儿媳妇生活上也不方便,想让她搬走。 花阿姨一听,泪流满面:“你现在赶我走,我能去哪啊?” 如今她已经62岁了,年龄渐渐大了,花阿姨也快到了需要人照顾的年纪,但说起她搬走的事,大哥也很为难:“现在房子过户到我儿子名下了,儿媳妇不同意,很多事很难处理!” 花阿姨很委屈,十年来自己出钱出力,没有功劳也有苦劳,大哥不能这样狠心,直接把她往外赶。 大哥也说,自己在这个家里没有话语权,好多事还是要为儿子儿媳考虑,妹妹住在这里确实不合适了。 花阿姨无奈之下,找到第一帮帮团调解,事情也很快被网友关注。 有网友表示,这就是人性!如果十年来她去做保姆,也能攒下不少钱了,在这里她承担了哥哥的一半义务,却什么钱都没得到,最后还居无定所,哥哥应该给她5年的保姆费! 还有人表示,即使父亲走了,他们的亲情还在,还是要好好协商解决那么,从法律的角度讲,这件事该如何认定呢? 从法律角度看,花阿姨是否能继续在大哥家居住,主要取决于她是否有合法的居住权或其他法律依据。如果花阿姨没有书面协议或房产证上的名字,那么她能否继续居住们还要看家里人怎么商议。 根据《民法典》,财产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、使用、收益和处分的权利。同《民法典》规定了合同自由原则,即当事人依法享有自愿订立合同的权利,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。 如果大哥家的房子已经过户到了其儿子名下,那么从法律上来说,房子的所有权属于其儿子及儿媳。 这意味着,作为所有权人,他们有权决定谁可以居住在这所房子里。 花阿姨虽然在过去的十年里为家庭做出了巨大的牺牲和贡献,但如果没有正式的居住协议或者其他的法律文件来保障她的居住权,那么她很难从法律层面获得支持。 考虑到花阿姨长期的付出以及她目前无处可去的实际情况,家庭成员之间可以通过协商达成一个新的居住安排。 可以签订一份租赁协议,明确花阿姨的居住期限、条件等,以此来保护她的合法权益。 如果花阿姨有自己的孩子,还可以让孩子履行赡养的义务,即使不能住在一起,还能要求儿女给自己生活费,用以维持基本的生活,以免陷入困境。 花阿姨的处境令人同情,她长期的付出应当得到家庭的认可和回报。家庭成员之间应当以亲情为基础,通过协商解决分歧,而不是简单地将花阿姨置于无家可归的境地。 那么,对于这件事你们怎么看? (来源:抚州发布2024年10月18日关于《女子离婚后照顾生病父亲10年,父亲去世后被大哥要求搬离娘家,大哥:可以给时间过渡》的报道) 文|百香果 编辑|百香果

    萌眼探世界 2930 阅读 0 评论 1 点赞 2024-10-18 14:16

  • ..+#父亲去世后女子被大哥要求搬离# 金窝银窝不如自己的狗窝。大哥仁至义尽,大哥家的房子你不仅住还矛盾不断,导致大哥一家搬到别的地方住,15年叫你搬到现在9年了还没搬,说不过去,说你霸占大哥房产都不为过。 况且自己还有儿子,虽然离婚后跟儿子可能没有来往,但总不能让大哥和侄子养你吧。 侄子侄媳恐怕来自己的父母都不愿一起住,何况你这个外来的吵架不断的姑姑呢? 我觉得女子自己的问题很大,大哥也是为难,房产是大哥儿子的,如果是大哥和侄子都有房子,你住大哥家,还勉强说得过去。 问题是大哥和侄子也只有这一套房子住一起,本来就挤,在加你一个外人,任谁都不能接受。

    顶级水滴U 1088 阅读 0 评论 0 点赞 2024-10-18 12:50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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